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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大学计算机学院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办法

2019年天津大学计算机学院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录取办法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04 12:21:00 解决时间:2018-12-03 10:58

满意答案

六、录取办法

(一)按照总成绩对全体考生进行排序,总成绩=专业基础测试*0.4+专业综合测试*0.4+外语应用能力测试*0.2;

(二)对于考核合格的学生,各博士生导师根据当年招生指标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报考该导师的考生;

(三)调剂原则。当有招生指标的博士生导师没有成绩合格的考生时,本着双向选择的原则,从报考其他导师的合格考生中进行调剂。

(四)录取结果在学院公告栏公示10个工作日。五、监督机制

(一)学院将建立以院长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主组成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招生专业相关负责人组成的专业审核组、各专业相关老师组成的专业复试小组三级审核制度。

(二)为确保整个选拔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合理进行,学院将成立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申诉处理等事宜。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和学院党委纪检委员。

(三)综合考核环节有校院两级监察小组、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生监督小组全程监督。

(四)申诉渠道:考生如果对招考过程和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研究生秘书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招生监督小组在5 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

申诉电话:022-27407657

申诉邮箱:cs_tju@***

纸质申诉材料邮寄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雅观路135 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第55 教学楼B221 计算机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仅接收顺丰或 EM )。

六、其他事项

本招生办法适用于2019 级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算机学院网站:http://cs.***.cn/

咨询电话:022-27407657,联系人:柴老师本办法由计算机学院负责解释。

天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8 年11 月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2-03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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