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按照该专业学位领域,成立不少于5 人的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照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下一阶段的考核者,审核的材料主要为:
1、本科、硕士阶段学习经历与学业成绩(例如排名等);
2、考生在所报考学科领域的突出成绩、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等,
(例如已取得科研成果,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公布的专利等);
3、考生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生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培养潜质、综合素质能力等;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9 年4 月25 日携带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26 楼 区一层大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