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核方案实施办法:申请-审核制
(一)外国语考核办法
学院对其外国语成绩通过面试统一认定给分。
(二)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生总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测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3×40%+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60%
(三)综合考核办法
(1) 专业基础测试(100 分)考试方式:面试
考试内容:工程理论
要求及内容:回答考试教师提出的专业基础问题,
内容包括化工热力学,传递(包括传质)过程原理,化学反应工程,生物化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应用化学等理论及其应用。
(2) 专业综合测试(100 分)考试方式:面试
要求:由考生选报的导师针对每个考生分别选定当年新一期相关领域国际学术刊物刊载的论文2~3篇,提前1天交给考生,由考生任选1篇阅读。面试时,考生用5分钟时间采用PPT方式介绍该论文,包括论文的研究内容、背景、意义、论文报道的工作和贡献、主要结论和科学价值(60分);回答面试小组提问10分钟(40分)。
(3) 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100 分)考试方式:面试
要求:
(一)以学术报告形式介绍硕士期间的研究工作,或由考生独立完成的其他科技工作,PPT时间10分钟。
要求:研究背景、意义,前人工作,解决的科学问题,采用的实验、理论和计算方法,主要结果,结论及其科学价值(40分)
(二)回答面试小组提出的问题(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