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审核”制,程序共分为申请阶段、审核阶段和录取阶段。
A申请阶段
(一)个人申请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5日~2019年4月15日
报名流程:登录天津大学博士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202.113.5.137/bszs/front/)或(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cn)―>服务系统―>统招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可先通过“天津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查询导师信息(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cn)―>服务系统―>2019年博导查询系统),后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
注意:
“考试方式”选项选择“普通招考”;
“专项计划”选项选择“工程博士”;
“是否参加e-Learning测试”选项选择“否”;
“填写联系信息”板块的“备注”字段中必须写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报考专业从“先进制造/能源与环保”中选择;
招生领域及院级培养单位,具体如下。
招生领域学院代码及名称先进制造201机械工程学院202精密仪器与光电子工程学院208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9管理与经济学部216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18软件学院232微电子学院234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235医学工程与转化医学研究院能源与环保205建筑工程学院206建筑学院207化工学院21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34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
2.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申请人须将下述材料的(2)-(12)项,按照《天津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见附件1)格式要求按顺序转化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系统。证书、证件、成绩单、能力证明材料等上传内容要求清晰可见,附件总大小不超过20M。
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天津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该表由报名系统生成,通过初审(个人状态为“具备资格”)且缴费成功后,可下载打印;签署本人姓名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现场确认时提交。
(2)申请信
(3)个人简历(带照片)
(4)报考天津大学工程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
研究计划书(见附件2)应含致力于研究的科学问题、已有基础、基本思路、研究方法以及预期目标等。
(5)本人身份证或军人证
(6)学历学位证书或在学硕士证明
提供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如在国外高校取得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应届硕士生证明信(加盖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
(7)硕士课程成绩单
需提供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培养单位公章(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以及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
(9)已有科研成果
包括发表代表作、申请专利、获得显著性科研成果以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等。
(10)外国语水平证明材料
外国语水平证书、成绩单或留学经历证明等。
(11)各类获奖证书
(1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二)。
(13)专家推荐书
须下载空白《专家推荐书》,按照学院要求请2位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并由推荐人签字密封,并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模板见附件3),现场确认时提交。
(二)资格审查
考生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自主选择和申请工程博士导师;学院组成“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筛选,并经导师确定同意后方可进入考核环节,并在博士招生管理系统中予以确认。审查结果将于2019年4月16日~4月19日进行集中公示(具体时间见附录C),并通过报名系统认证状态向考生反馈。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4月16日~4月19日,需要完成1.关注报名系统状态,是否为“具备资格”;2.“具备资格”考生请登陆博士报名系统(http://202.113.5.137/bszs/front/)缴纳博士报名考试费、复试费共计230元人民币)。
(三)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9年4月25日携带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26楼 区一层大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所提交审查的材料中,身份证件、毕业和学位证书和外国语水平证明的原件用于查验,纸质复印件和成绩单、推荐信原件用于归入个人档案,材料须用A4纸规格或用A4纸复印,封面采用《天津大学2019年报考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材料》模板封面,每份材料按照申请材料清单顺序用长尾夹夹好,待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装订。
现场确认合格后,将出具《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凭该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审核阶段
(四)综合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资格审查合格证明》,参加由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办法按照所报考学院制订的本学院、学科的综合考核办法执行,请查看各学院工程博士招生办法。各学院的综合考核安排时间初定为4月26日,具体安排将会在2019年4月19日前由学校研招网统一汇总后予以发布。
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通过专业考核后,安排组织加试政治理论课和两门专业课,满分均为10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
C录取阶段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工程博士招生计划和各学院的综合考核结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依照考生报考的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
录取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