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方式:依照各领域(学科方向)的考生专业总成绩从高
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与能力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结合当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考生拟报导师是否同意等因素,确定拟录取人员候选名单并上报学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二)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当第一志愿导师不能录取时,可以按照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原则进行调剂。调剂可在本学科、本院及校内相近学科范围内进行;若本院或本学科的招生名额已满,申请者可自行在校内相近学科范围内调剂。
学院根据招生情况考虑是否需要接收调剂生,但对调剂生需重新组织复试工作。
2019年天津大学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未尽事宜参考学校制定的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相关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