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根据总成绩,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终录取名单。
(二)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通知通告栏和同济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同时公示,并及时告知未录取考生复试结果。
(三)拟录取博士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