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高校人事部门:
1.推荐、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并于4月16日前反馈我校推荐名单(签字盖章版);
2.宣讲有关招考政策;
3.协助完成录取和数据上报工作。
▲校内相关学院:
1.按照上述规定的时间,参照各高校推荐名单以及报考导师意见、学院意见完成网上资格审核工作;
2.按照上述规定的时间组织资格审查;
3.按照上述规定的时间组织综合考核环节;
4.按要求报送相关学生的考核成绩,供学校录取参考。
特别提示:学校不再统一组织e-Learning平台外国语测试,外国语水平的考核由学院根据招生办法自行组织。
▲相关考生:
1.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参加有关招考环节,报名前请与所在高校人事部门联系,考生应在推荐名单之列;
2.以上仅是招考过程的时间节点,具体的要求和未尽事宜请参照我校《天津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完成。网址:http://yzb.***.cn/xwzx/tkbs_xw/201809/t20180919_309222.htm。务必请仔细阅读;
3.我校不再统一组织e-Learning平台外国语测试,外国语水平的考核由报考学院根据招生办法自行组织,请提前知悉;
4.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所在高校人事部门或报考学院以及我校研招办,联系方式见《天津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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