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工作。
2、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开展与复试相关的各项工作。
3、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制定院(系)复试具体工作方案细则并组织实施。
4、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在学校和院系指导下,按照学校制定的复试小组基本规范,具体实施面试、实践能力等考核,确定具体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
复试小组的组成及要求:各院、系根据各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一般不少于5名教师组成。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或副教授担任,对本组的复试工作负责。复试小组的组员应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每个面试组配备一名专职思政教育工作者,对考生思想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等方面进行考核。
外语口语测试可在各复试小组进行,也可单独设立外语口语测试组统一进行测试。
5、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对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019年天津财经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