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具有本市正式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者;具有本市中职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3.在上一年度参加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第十一条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基础成绩中外语、数学、语文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珠江学院部分招生专业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四条已被珠江学院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
第十五条珠江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对录取学生进行复查。对体检等方面复查不合格,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请假并征得学院批准。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院依据《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八条珠江学院是独立学院,属于民办性质,尚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慎重填报。珠江学院设有覆盖面达20%以上的多种形式奖学金。
第十九条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符合国家及我院有关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9年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春季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经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审核。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年度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有关春季考试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珠江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zhujiang.***.cn
E-mail:zhujiangzhaoban@***
电话:022-22410821 22412000
传真:022-22410864
邮编:301811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2号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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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3年 | -- |
计算机网络应用 | 广东省粤东高级技工学校 | 3+2 年 (后2年 为 学习) |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3 | -- |
服装设计与工艺 | 鹤壁市机电信息工程学校 | 3 |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五年 |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 5 | -- |
2019年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春季考试招生章程(面向中职毕业生)珠江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设置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专业、制订计划,并向社会公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