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初试日期及时间以教育部公告为准。不在国家规定日期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我校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
我校招生专业初试科目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所涉及的全国统考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自主命题科目参见《天津城建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自主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自主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编制(浏览各学院网站了解详情)。
4、报考我校考生初试成绩可通过网上查询。
(二)复试
1.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按照国家一区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确定并公告。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校研招办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报名时为准)及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2019年天津城建大学硕士研究生报考且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