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中专、技工院校的录取,根据各职业学校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2.普通中专、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本科高校“3+4”分段培养职业教育的录取,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
答案来源于:2019年泰安市教育局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
2019年泰安市教育局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职业学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