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素质成绩不得低于文化素质测试满分值的75%(学考总分≥225分),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职业技能满分值的60%(校测总分≥60分)。
(2)考生在其所报考的专业中按“总分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录取(成绩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普通高考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