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苏州市户籍或在苏州地区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含、等)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应届在校生;
3.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教育考试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者。
2019年沙洲职业工学院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