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第三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按下面两步完成材料提交:
(1)填写《宿州学院双学位专业学习申请表》,交学生主修专业所在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初审,填写到“学生所在学院意见”,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2)直接将资格初审后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到校学位办公室(逸夫楼A304),由教务处统一收集整理后联系开设辅修学位学院办理后续程序。
2.教务处在审核学生的辅修资格后,与双学位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共同研究,于第二周末确定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名单,并由教务处向全校公布参加双学位学习的学生名单(注:低于20人不开班)。
3.被确定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应在规定日期内到双学位专业所在二级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并到学校财务处交纳学费。
2019年宿州学院辅修双学位申请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