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职责
(1)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具体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制订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设置复试小组,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试题命制工作、组织各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过程的笔试和面试工作,确定建议录取名单,配合学校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等。
(2)工作小组要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要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3)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试题。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须按国家教育考试要求,做好保密(包括命题、制卷、分装、阅卷、核分、登分等)、抽题、分组、记录等工作。
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和加试科目均以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所列科目名称为准。各学院应加强命题考试的保密和管理工作,试题要有专柜、钥匙要有专人(2人)保管,责任到人。
(4)学院要做好复试材料(含录音录像等)的归档工作,复试考生的复试材料保留3年。
2.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
(1)每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单数),成员中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在职导师不少于3人(其中一位担任组长),英语听力、口语能力较强的教师不少于1人。另设专职秘书1人,负责文字记录、全程录音录像、材料整理及联络等工作。
(2)复试小组不得提前公布成员名单,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离场,不得使用通讯工具(秘书可作为联络人),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复试小组全部成员在场方可完成某一考生的面试工作。
(3)复试小组应提前准备好面试素材,避免面试时的随意性,由考生自行抽取,当场回答。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招生复试情况表》,由学院报研究生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须保证面试方式、试题难易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等方面的一致性,保证复试程序、内容对所有考生公平、公正。复试过程应作详细记录,如实填写评语。
(5)面试前,复试小组秘书应检查考生的准考证、复试通知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是否一致。通过抽签形式确定考生面试次序,严格遵守面试进程安排。复试小组工作中注重礼仪规范,尊重考生人格。
(6)复试小组应按时完成复试工作,上报“工作小组”复试成绩。
3.监督小组职责
成立学院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学院复试过程,公布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2019年苏州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工作小组组长由主持学院行政工作的院长(或副院长)担任。监督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负责人担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