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命题科目设置应坚持“精简、规范、通用、有效”的原则,各学院要审慎确定各学科、专业自命题科目的设置。要充分发挥学术组织在确定考试科目和内容等方面的学术把关作用,切实保证目录编制工作的学术性和规范性的统一。
2.自命题科目原则上按一级学科(群)设置。同一级学科下的硕士点(即专业代码的前4位相同)自命题的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应保证至少一门相同。
3.同一专业自命题选考科目原则上不超过2门,同时要求名称应尽量简化(可使用简称,一般不超过8个汉字)和规范化。近两年考生选考科目人数很少的冷偏科目应予取消,原则上不再增加新的科目。
4.工程硕士招生领域、城市规划硕士和风景园林硕士自命题科目原则上应与对应的学术学位硕士专业相一致。非全日制和全日制专业硕士自命题科目完全一致。
5、其他要求,见附件2。
2019年苏州科技大学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制(修)订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