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保证高职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专职教师和企业代表组成的考评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