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我院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的考生可照顾录取,照顾录取考生须报名参加考试,全省统一考试科目英语成绩不低于省教育厅统一划定的英语低录取分数线,考试累计总分加10分照顾分不低于我校专业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送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