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接受社会监督,严防权力寻租,切实保障各环节按程序有序实施。学校监察处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处置违规违纪方面的信访问题(电话:0512-67507343,邮箱:sdjjs@***.cn)。
2.对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相关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高考加分资格或录取资格、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新生,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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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法律 | 商州区职业教育 | 三年 | --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维吾尔语言方向) | 新疆教育学院 | 三年 | -- |
蒙古语言文学 | 内蒙古扎兰屯市职业高级中学 | 3 | -- |
汉语语言文学 | 云南省曲靖市农业学校 | 2.5年 | -- |
蒙古语言文学 | 内蒙古扎兰屯市职业高级中学 | 3 | -- |
语言和艺术类 | 广东省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 15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