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2.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按考生入学考试的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下同),满分800分(MBA、MPA满分500分,MPAcc满分600分),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只能在复试总分加总时进行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3.拟录取名单的确定须和当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学科(专业)保持一致。如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按一级学科招生,则拟录取名单按一级学科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如专业目录中公布按二级学科招生,则拟录取名单按二级学科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总成绩180分以下者(MBA、MPA120分以下者);
(3)不按时提交复试报到材料或报到材料弄虚作假者;
(4)未到我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予录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9月1日前)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答案来源于:2019年深圳大学硕士生复试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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