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科目:
初试:(1)声乐:自选声乐曲目一首,无伴奏演唱;(2)集体小品:根据主考的命题,集体构思小品一个,现场表演。
复试:(1)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文学作品一篇,体裁不限;(2)舞蹈:自选舞蹈、武术、健美操等相关形体表现的内容一项,现场展示;(3)多人小品:根据主考的命题,集体构思多人小品一个,现场表演。
注:参加初复试考生不允许化妆。
集体小品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多人小品时间控制在3分钟内
2.评分标准
评分根据以下标准:
初试:声音宏亮富有穿透力,音色纯正;小品想象丰富,人物形象鲜明、准确,有较强的信念感、真实感,行动积极符合逻辑,形体松弛自如。
复试:文学作品朗诵感情饱满、理解深刻、表达准确、节奏把握到位;形体表现力强,富有爆发力,节奏感强,软度适中;小品构思巧妙,内容贴近生活、符合逻辑,行动真实、有机,注意力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