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9年深圳大学本科艺术类专业-表演、播音考试科目和评分标准

2019年深圳大学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表演、播音考试科目和评分标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2 12:18:00 解决时间:2019-01-10 15:05

满意答案

三、考试科目和评分标准

1.考试科目:

初试:(1)声乐:自选声乐曲目一首,无伴奏演唱;(2)集体小品:根据主考的命题,集体构思小品一个,现场表演。

复试:(1)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文学作品一篇,体裁不限;(2)舞蹈:自选舞蹈、武术、健美操等相关形体表现的内容一项,现场展示;(3)多人小品:根据主考的命题,集体构思多人小品一个,现场表演。

注:参加初复试考生不允许化妆。

集体小品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多人小品时间控制在3分钟内

2.评分标准

评分根据以下标准:

初试:声音宏亮富有穿透力,音色纯正;小品想象丰富,人物形象鲜明、准确,有较强的信念感、真实感,行动积极符合逻辑,形体松弛自如。

复试:文学作品朗诵感情饱满、理解深刻、表达准确、节奏把握到位;形体表现力强,富有爆发力,节奏感强,软度适中;小品构思巧妙,内容贴近生活、符合逻辑,行动真实、有机,注意力集中。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1-10 15:05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