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国家有关人力资源管理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业务操作和公关策划能力,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建设,能够在企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人事代理服务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位课程: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组织行为学、管理统计学、绩效管理、组织设计与发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实验、薪酬管理。
3.城市管理: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现代管理学、城市科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掌握现代城市管理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城市政府部门、城市公共事业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与社会组织等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位课程:城市科学概论、现代管理学、行政管理学、城市管理概论、城市社会学、城市地理学、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城市管理法规、城市经济学、城市规划原理、城市环境管理、城市社区建设与管理。
答案来源于:2019年苏州城市学院招生专业及项目介绍
2019年苏州城市学院人力资源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