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依据
1.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依据《沈阳药科大学2019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确定各学科新生学业奖学金获奖等级,以录取该类别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人数为依据,按一等奖40%,二等奖40%核定。
2.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依据《沈阳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确定各学科新生学业奖学金获奖等级,第一年全部享受新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和二等各占50%。
3.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
(1)硕博连读考生硕士期间按要求发表SCI优先获得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占用本专业一等奖学金名额;
(2)符合1以外的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以“申请硕博连读答辩成绩*0.6+硕士期间平均学分绩*0.4”奖学金总成绩确定获奖等级。
(二)名额分配依据
1.普通招考
各专业(方向)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为本专业普通招考入学的非定向招生人数的40%,各专业(方向)二等奖学金人数为本专业普通招考入学的非定向专业人数的80%减去本专业一等奖学金人数。
2.申请考核
各专业(方向)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为本专业申请考核入学的非定向招生人数的50%,各专业(方向)二等奖学金人数为本专业申请考核参评人数减去本专业一等奖学金人数。
3.硕博连读
各专业(方向)一等学业奖学金人数为本专业硕博连读入学的非定向招生人数的50%,各专业(方向)二等奖学金人数为本专业硕博连读参评人数减去本专业一等奖学金人数。
备注: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专业全日制非定向招生人数为1人时,该生获得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
2019年沈阳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博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方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