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需自带考试所需乐器、道具等用品(钢琴除外)。
(二)参加戏剧与影视学类各专业省统考的考生不准化浓妆,要展示自然美。
(三)每场考试前考生需提前15分钟在考场外集合,由监考员验证后统一带入候考室;面试开考后即禁止考生进入考场,笔试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多科目合场考试视为一场科目考试)。
(四)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前,按要求获取面试序号并确认本人考试有关信息。
(五)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后,先向评委出示面试序号后(不得涉及与身份有关的任何情况)再回答问题。
(六)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自备的朗诵稿件,不能照文宣读,要背熟,需要将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充分地表现出来,语言要流畅,层次要清楚,情感要真实。
舞蹈或武术自备伴奏,将录音伴奏带或光盘或U盘交给场内播放人员。
(七)面试考生完试离开考场前,到“考毕确认处”核对所有面试科目是否考完,如有漏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戏剧与影视学类考试考生其他注意事项将在考生考场发布时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公布。
所有参加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都要按照《专业统考考生守则》的要求,参加专业考试。
链接:《2019年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考生守则》
沈阳市考试院
2018年11月19日
链接:
2019年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考生守则
一、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和《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证》参加专业相关科目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区、考场后,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的安排,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验证、登记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三、严禁考生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具有拍照功能的器材及与考试有关的学习资料进入考场。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考生应尽量避免穿、戴有金属的衣物或饰品。入场时,须自觉接受检查。如果考生不配合安全检查或拒不交出可疑物品,影响其考试时间,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生入场后,须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课桌靠过道一侧上角以备查验。考生考试中途离开考场,须经监考员同意。
六、考生领取试题、答卷纸后,应认真检查科目是否相符,是否存在漏印及影响答卷的情况,遇有特殊问题,可举手询问。核对条形码是否相符并粘贴在答卷指定位置,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卷指定的位置签写姓名。如遇有条形码损坏或缺失,由监考员做好记录,不影响考生答卷。开考后,再行更换答卷纸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
七、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每科目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
八、考生不得在答卷纸上或背面作任何特殊标记。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在考场内谈话、喧哗、吸烟。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题、答卷纸等带出考场。
九、考生要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严禁替考、代考,否则按违纪处理。
十、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提前交卷离开考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须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一、考生进入面试考区,不准向评委教师打招呼,不得有递条、暗示等违规行为。在考区候考时,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大声喧哗,不准随便走动,禁止吸烟。
十二、考生根据监考人员考试指令进行考试,不准提出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不准暗示或说明考生本人的姓名、考生号等信息。
十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业考试或面试。
十四、考生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答案来源于:2019年沈阳市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知
2019年沈阳市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考生考生注意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