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复试结束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成绩交到研招办并由研招办予以公布。
学院复试结束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成绩交到研招办并由研招办予以公布。
(一)一般原则
调剂的组织与管理。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调剂工作,并报研究生 院(学科建设处)备案。调入规定如下:
调剂的组织与管理。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调剂工作,并报研究生 院(学科建设处)备案。调入规定如下:
1. 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可以在相近的学科(类别)、专业(领 域)调剂考生。调剂复试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调剂复试标准。
2. 调剂考生须到国家调剂系统报名,待培养单位发出复试通知后,点击接受复试通知,校研招 办给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点击接受“待录取”。
3. 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考生报考单位、报考院系所、报考专业、报考学习方式改变均为 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校生源缺额信息及调 剂要求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公布。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到相同专业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也 需要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二)调剂规则与条件
会计专硕(全日制、非全日制)第一轮复试不接受调剂申请。
会计专硕(非全日制)优先接受本科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税收学专业考生的调 剂申请。
调剂考生需要符合会计专业硕士的报考条件。考生需要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调剂不接受同等学 力考生)。
会计专硕(全日制、非全日制)第一轮复试不接受调剂申请。
会计专硕(非全日制)优先接受本科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税收学专业考生的调 剂申请。
调剂考生需要符合会计专业硕士的报考条件。考生需要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调剂不接受同等学 力考生)。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会计硕士专业,但没有参与第一轮复试或第一轮复试未通过者,不具有调剂 申请资格,我校有权不予发出复试通知。
十、破格复试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因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较多,不适用破格复试办法。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因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较多,不适用破格复试办法。
十一、导师招生限额原则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管理办法(2018 年4 月修订)》(沈农大研究〔2018〕
3号)第十九条规定,结合学校2019年招生导师实际情况,通过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申报的导
师原则上每人多可招收4 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原则上不设限额。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管理办法(2018 年4 月修订)》(沈农大研究〔2018〕
3号)第十九条规定,结合学校2019年招生导师实际情况,通过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申报的导
师原则上每人多可招收4 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原则上不设限额。
(三)调剂办法
于3 月23 日-3 月26 日间开通会计专硕(非全日制)调剂申请,调剂申请考生不参与第一轮复试,纳入第二轮复试。
研招办负责给符合调剂的考生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给复试合格考生发放“待录取 通知”。经电话及其他方式通知考生后,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在合理时间未点击接受、接 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72 小时内未点击接受,分别被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研招办有权取消已发出的“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
于3 月23 日-3 月26 日间开通会计专硕(非全日制)调剂申请,调剂申请考生不参与第一轮复试,纳入第二轮复试。
研招办负责给符合调剂的考生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给复试合格考生发放“待录取 通知”。经电话及其他方式通知考生后,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在合理时间未点击接受、接 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72 小时内未点击接受,分别被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研招办有权取消已发出的“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
2019年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会计硕士(125300)复试录取办法细则导师招生限额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