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需要提供原件而不能提供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三、复试时间、内容与形式
专业课笔试:食品科学专业考生由研究生院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其它专业考生的笔试由食品学院自行命制,试卷由本单位组织集体评阅,
试卷成绩在规定时间报研究生院。
笔试时间:3月23日9:00-11:00
地点:第二教学楼301,第二教学楼207,第二教学楼201(参照教室门口笔试人员名单)各学科对应科目、参考书(见招生简章):
食品科学、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食品加工技术概论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粮油加工学
食品工程、食品加工与安全:食品加工技术概论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学硕):
科目一:食品微生物科目二:食品检验与分析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专硕):
科目一:食品营养科目二:食品原料学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
时间: 3月25日8:00开始
地点:食品科学专业在食品学院前楼二楼,其它专业在食品学院前楼一楼。
食品科学方向的面试分为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实验技能四部 分,其它专业方向的面试分为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三部分。
(1) 具体要求:
①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并指定1名秘书做复试记录,复试小组对每名考生 的作答情况要有现场记录(包括录音、录像)和评语,并妥存备查。
②考生在待考室参加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③所有考生要听从考试工作人员的指挥,面试过程中测试考场与等待场所分离,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开考后,除考场工作人员和应试考生外,任何人不准随意出入测试考 场和等待场所。
④采取分组面试的考核方式,食品科学方向分别对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实验技能进行考核,考核后将四部分成绩相加即为该考生的总成绩;其它学科方向分别对专业知识、 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进行考核,考核后将三部分成绩相加即为该考生的总成绩。
⑤复试小组在评分前召开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 评分,计算平均分,复试小组成员的评分高于或低于平均分的10%(不含10%)时,视为该 分数无效,去掉后,重新计算平均分。
⑥面试要进行现场录音和记录,所有考核环节都需要进行录音和录像,由复试工作人员负责。复试小组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给出评定的成绩。复试完毕后试题、录音文件、录 像文件及复试记录在研究生院保存一年。
⑦所有考生在考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一旦发现专业考试和面试过程中使用手机,一律视同作弊行为,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先行考完的考生需要在工作人员引导下离场,不得在
考场逗留,如若发现以手机或其它方式向还未参加复试的同学传递考试信息者,视同作弊, 传递信息和接收信息的考生同时取消录取资格。
(2) 面试评分标准:食品科学方向:
外语听说能力(30分)
试题结构为两部分:A.考官自由提问,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专业认知、日常生活对 话等;考生根据所听内容进行回答;B.考生朗读1段短文(约150词)并翻译,然后回答考官 针对短文内容提出的问题。
主要考察三个方面:
A. 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
②专业知识(4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10分),利用所学
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10分),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20分)。
③综合素质和能力(20分)
A. 政治立场、宗教信仰情况、对时事政治的了解情况(5分)
B.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10分);
C.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5分)。
④基本实验技能(10分)
主要考察学生实验室操作基本技能及水平。考生需在10分钟之内完成抽签指定的实 验操作。考官依据考生操作的规范性(3分)、准确性(4分)、熟练性(3分)评分。
其它学科学术方向:
①外语听说能力(30分):考察要求同“食品科学”专业方向;
②专业知识(50分):考察要求同“食品科学”专业方向;
③综合素质和能力(20分):考察要求同“食品科学”专业方向。
四、复试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采取百分制,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占总成 绩70 、30 的权重。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 +复试成绩/2*30 ;
复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
出现总成绩相同者,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初试成绩再相同者,按初试科目中外语、业务 课一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1. 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视为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不含120分) 者,视为不合格。
2.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课程成绩中任何一门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视为不合格。
3. 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视为 复试不合格。
4.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纪者视为不合格。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食品学院须在复试后3天内向考生 本人发出复试不合格的通知,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录取与调剂
录取:
1. 学术学位学科: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60人(包括推免生10人)。各专业分 开排队录取,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 专业学位学科:我院全日制专业性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65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27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按照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统一复试、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开排队录取。即按照学校公布的专业学位各类别(领域)复试分数线,超过分数线者均可参加复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调剂:
1. 我院农产品加工贮藏工程接收调剂生2人,初试成绩超过国家合格线的食品科学专业、 农产品加工贮藏工程专业的考生,均可通过调剂平台申报调剂至农产品加工与贮藏工程专业。若申报调专业人数少于等于2人,则选择此考生进入复试;若申报专业人数多于2人(不含2人),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进入复试。
2. 全日制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原则上不接收调剂生。如果复试出现合格生源不足,初试成绩超过国家合格线的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考生,或者食品科学专业考生,可通过调剂平台申请调剂到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学院依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入复试直至额满为止。
3.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接收调剂生11人,初试成绩超过国家线的食品科学专业考生,或者 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的考生均可通过平台申请调剂到我院非全日制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学院依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入复试直至额满为止。
4. 录取的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可以申请与全日制专业硕士相同的培养方式(全天候学习),可以向学校申请住宿。
5. 我院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我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平台)进行。
6. 调剂复试合格的考生收到我院经调剂平台发布的复试合格通知后,3日内确认“待录 取”状态,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六、导师的确定
对于已被录取的考生,确定导师时尽量满足学生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对于有较多考生申报的导师,同时尊重导师的招生意愿。如果考生报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导师都已招满, 学院将有权自行将考生调整给其它导师。
七、复试信息公开
复试小组成员严格按照食品学院的复试标准和办法评分,评分客观、公正,真实反映学 生的实际水平。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 规事件。
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 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 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 追究法律责任。
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 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小组进行复 议。举报电话:,刘洋老师。
本办法由食品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食品学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2019年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食品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实施细则.pdf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