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初选:2019年3月13日之前,在审议申请人所提交材料及征求所报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由学科考核组择优初选,确定拟进入考核的申请人名单,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 公示:2019年3月14日-15日,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进入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并进行公示;
3. 通知:2019年3月15日前,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知上述通过公示的进入考核的申请人准备参加学科考核。
2019年沈阳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实施细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职责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