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面试成绩低于60 分(不含60 分)者,视为不合
格;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不含120分)者,视为不合格。
格;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不含120分)者,视为不合格。
(2)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课程成绩中任何一门低于60
分(不含60分)者,视为不合格。
分(不含60分)者,视为不合格。
(3) 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号)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教学〔2003〕3号)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4)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纪者视为不合格。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学院须在复试后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复试不合格的通知,并报研招办备案。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学院须在复试后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复试不合格的通知,并报研招办备案。
1. 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把复试质量关。
2. 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以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凡违反招生纪律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 对于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要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4.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5. 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指派专人在复试成绩公布3 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一)调剂标准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调剂工作。调剂规则及调剂流程等按《沈阳农业大学2019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方案》执行,调剂复试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调剂复试标准。
调剂标准为: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调剂工作。调剂规则及调剂流程等按《沈阳农业大学2019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方案》执行,调剂复试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调剂复试标准。
调剂标准为:
1. 调剂考生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考生需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调剂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
3. 调剂考生的成绩需双上线,即考生须达到报考专业的国家一区分数线,同时达到拟调剂专业的国家一区分数线;
4. 调剂专业为本专业或相近、相关专业。
(1) 报考研究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一级学科优先;
(2) 报考研究生专业为哲学、管理学、历史学、法学等专业,同时本科阶段专业为哲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政治学、科学社会主义等优先。
(3) 外语成绩高者优先。
(二)调剂时间
我院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3 月20 日我校第一轮调剂与国家平台同时开通,调剂系统在开通后12 小时后关闭。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调剂实施方案及学院实施细则在调剂平台打开的24 小时内,对已向我校提交“调剂志愿”的考生进行初选,将拟发送复试通知的名单提交到研招办,由研招办经
过审核统一发送“复试通知”,由学院调剂负责老师负责于 3
月21日电话通知已发送“复试通知”的考生参加我校复试。
我院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3 月20 日我校第一轮调剂与国家平台同时开通,调剂系统在开通后12 小时后关闭。学院根据学校研究生调剂实施方案及学院实施细则在调剂平台打开的24 小时内,对已向我校提交“调剂志愿”的考生进行初选,将拟发送复试通知的名单提交到研招办,由研招办经
过审核统一发送“复试通知”,由学院调剂负责老师负责于 3
月21日电话通知已发送“复试通知”的考生参加我校复试。
2019年沈阳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