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学校纪委(监察处)将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研招办将组织复试督导小组对各院(所)的复试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3.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 复试录取工作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纪委的监督、检查。学校纪检部门电话:024-88487035 ,学院纪委电话:024-88487081。
5. 保证申诉渠道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投诉和申诉电话:024-88487057。
畜牧兽医学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2019年沈阳农业大学畜牧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