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复试有关工作,提交需要审批的事项材料或方案,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指导并监督检查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
2.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拟定学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通过后提前向社会公布;
3.按照辽宁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各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申报、研究生生源、研究生培养条件和培养质量等,拟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并根据拟录取结果及生源实际,及时动态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
4.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对各学院研究生招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保密、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
5.组织各学院制定复试分数线、接收调剂考生条件、录取原则及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进行政策审核,提前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公布;
6.向各学院反馈“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考生调剂报名志愿信息,对各学科领域拟接收调剂考生名单进行政策审核,组织开展生源调剂工作;
7.根据生源情况,拟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并审核“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相关证明材料;
8.审核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享受初试加分项目的考生证明材料,并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9.根据各学院录取原则及已公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审核各学院拟录取建议名单;
10.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按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
11.汇总并存档各学院复试所有环节的试题、答卷、考核表及录音录像等资料,一年备查;
12.受理考生关于复试的复议申请并组织调查。
2019年沈阳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三部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主要为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综合面试和实验(实践)能力考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