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管理规定,组织管理并监督本学院全部复试工作,指导复试工作组实施复试工作,完成本学院招生计划;
2.研究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分学科领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建议、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建议,审核各学科领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审核复试现场记录、复试结果;
3.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组织按学科领域分别成立以研究生导师为主、不少于5人的复试工作组,并确定组长1人;
4.对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
5.组织开展生源调剂的相关工作,提高生源数量和质量;
6.组织采集考生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按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保密、评卷、违规处理等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复试专业课、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跨专业考生加试试题的命题、评卷等工作。组织协调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及跨专业考生加试等考试、考务工作,保障场地、设备、人员等工作条件;
7.对本学院所有学科领域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跨专业考生加试及试卷评卷工作全程录音录像;
8.组织复试考生报到,并在复试前组织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9.复试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通过审核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招生计划及录取办法,公示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并对所公布、公示信息进行审核把关;
10.复核、计算各学科领域考生复试成绩和加权总成绩,提出本单位各学科领域拟录取建议名单;
11.组织调剂的拟录取考生办理拟录取确认手续,为非定向就业考生发放调档函,调取考生档案材料,组织定向就业考生办理定向就业研究生培养协议;
12.妥善处理考生疑问,并给予必要解释和说明;
13.接受并配合学校对复试工作进行的检查和监督。
2019年沈阳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管理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组织管理、统筹协调本单位复试的各项工作,主要职责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