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志愿考生录取原则
以考生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为排序依据,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由高分至低分录取。
(二)调剂考生录取原则
报考全日制考生与报考非全日制考生,分别由高分至低分录取,直至额满。
对于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调剂考生,要在3月27日16点前进行确认,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进行确认,则取消录取资格。余下名额由排序的下一名调剂生替补。替补调剂生则需在3月27日16:30前进行确认。
(三)不予录取原则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即为复试不合格。考生的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专业课复试成绩低于6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有一科低于60分者。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年复试采用分阶段方式进行,第一阶段完成后,若有剩余名额再进行下一阶段的复试(具体时间以学校安排为准)。
2、若出现细则中未明事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决策。
2019年沈阳建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招生计划设置及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