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政策性加分(降分)的有关规定。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1)专业安排原则
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进入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则,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安排专业。在考生专业安排过程中,当考生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分数要求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报考同一专业且高考成绩相同的进档考生,录取顺序为:①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②专业志愿靠前者;
③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理工类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数学、外语、语文;英语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外语、语文、数学。
(2)特殊专业的录取规定
①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等专业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
②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时不分专业,对于预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其高考文化课成绩和预科期间考试课成绩按相应比例折算的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情况分配专业。
(3)特殊省份的录取原则
①在内蒙古自治区按照该省区建议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2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注为“面向塔城地区招生”的招生计划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新疆塔城地区的考生;标注为“面向八师石河子市招生”的考生计划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新疆八师石河子市的考生。
③在江苏省对报考考生的要求为:理工类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2B以上(含),必测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为4C以上(含),技术科目等级为合格。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进行录取。报考同一专业且高考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顺序为: a)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包含政策加分)较高者;b)专业志愿靠前者; c)选测科目一( 物理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较高者; d)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理工类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数学(含附加分)、外语、语文。
④在实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试点省区,我校按照当地发布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相应批次(类别)的录取办法。
2019年沈阳建筑大学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