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咨询监督电话: 024-89724378
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 024-89723973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经济与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018年9月5日
经济与管理学院
附录1:考核内容评分标准
学院在考核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业成绩、科研能力成绩、面试成绩相结合,确定推免生的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