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积极探索,制定符合本学院学科特点的复试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院。
(二)按规定开展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根据考生申请,对本单位有关考试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三)成立各单位对应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复试小组。
招生工作小组组长应由学院院长担任,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具体组织实施,成员应包括相关学科的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指导教师等。招生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招生工作小组按学校下达的各专业(领域)硕士生招生计划规模,根据各专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及符合要求的生源情况,提出复试考生名单。
(2)负责审核各专家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考生的其他情况。
(3)对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负责,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组长应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的教师组成,另须配备1名记录员。根据参加复试的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专家复试小组,依照《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附件1)开展工作。
2019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成立各单位对应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和复试小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