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免生应为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所学必修课程均合格以上,专业排名在前20%以内。专业排名以《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相关要求计算学生前三年六个学期的平均绩点排名。
5、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作为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主要参与人者(排名前三名);参加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者;授权国家发明专利者;获得省部级、国家级荣誉者。具有以上特殊学术专长或具备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受第4项限制,但需提交佐证材料和我校本(学科)专业三名以上教授的联名推荐书,由我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严格审查,讨论决定在推免生评价中所占权重。
2019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考核形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