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满分35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英语听力成绩(满分30分)+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200分)
2、拟录取成绩:
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排名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调剂考生拟录取排名成绩=初试公共课(政治、英语、业务课一)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1、学院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在学校复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严格把关。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按拟录取成绩分别排队。
2.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从调剂考生中按拟录取排名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录取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录取信息,不能或不愿当场确认录取信息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空出的录取名额顺延,同等条件下,有学术成果(发表学术论文、专利、科研获奖及节能减排大赛获奖等)优先录取。
3.录取的定向考生须签订定向协议书,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
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不能录取:
(1)没有按时参加复试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不能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籍学历认证结果与报名信息不统一导致不能录取由考生个人负责。
(4)在所在复试小组取得的面试成绩低于120分。
(5)复试总成绩低于200分。
三、复试流程安排
复试分为资格审查、心理测试、英语测试、专业笔试 和综合面试及考生拟录取确认等环节。
四、录取的生调档
调档函可在考生拟录取后发放考生本人,调档函需与录取通知书共同使用作为调档凭证,其它用途无效。定向考生、非全日制考生及我校应届毕业生无需调档。
五、调剂
(一)接受调剂的学科专业
我院可接受调剂的专业: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术型)和环境工程(专业型)2个学科专业。
(二)接收调剂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地区控制的低分数线且符合上述调入学科专业要求。
2、调入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应与报考的第一志愿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应与所调入的学科专业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自命题考试科目(即专业课)相同或相近。
3、调入(类别)、专业(领域)初试科目应包括数学二(也可以是数学一)。
(二)复试考生的确定
1.学院复试小组审定复试名单。根据申请调剂考生情况,调剂考生分专业、分类别分别考核;根据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成绩、本科专业及其它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和科研潜力的因素,选出参加复试考生,按照不低于学校下达招生规模120%人数比例发放复试通知。
(四)相关程序和要求
(1)调剂程序:考生应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学校36小时内向拟接受考生回复→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以短信通知为准,以下同)确认接受我校调剂→考生在确认调剂后短信通知选择复试科目并到校完成复试和调剂确认。
(2)申请调剂考生在学校发出接受调剂回复后的规定时间内,未确认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接受调剂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来校完成调剂复试的视为本人放弃调剂。
(3)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属于动态工作,请及时关注学校发布的缺额信息。
六、其他
2019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能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面试内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