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学校制定的复试录取方案,制定本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包含复试日程、地点、方式、程序、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及其他学术或业务要求、复试差额比例、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及所占录取总成绩权重、录取规则和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等规定。
(2)根据本院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对复试小组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3)负责确定考生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含英语听力、口语)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科目的命题、考务、阅卷和试卷保管等工作;负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考务、阅卷和试卷保管等工作。
(4)负责审核各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考生的其他情况。
(5)负责确定申请调剂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并将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学科(专业)实际情况,成立复试小组,受本院招生工作小组领导。
2019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细则专业素质和能力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