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条件
1.一志愿考生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教育部公布《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应符合国家调剂基本要求且符合所调剂专业的调剂要求,接受且确认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的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
(2)根据硕士研究生的报考类型,结合各专业研究方向,遵循学院招生计划合理分布原则,综合考量考生的初试成绩、所学专业及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等因素择优选取复试考生。
四、复试成绩
(一)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相加,即为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50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20分;
2.复试总成绩低于200分;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的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
4.考试科目有缺考。
(二)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五、拟录取
(一)按专业和研究方向录取。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从调剂考生中按批次进行录取,每批次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二)拟录取的定向考生须签订定向协议书,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
(三)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录取:
1.没有按时参加复试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不得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籍学历认证结果与报名信息不统一导致不能录取由考生个人负责。
4.未按我校规定进行学籍学历认证导致不能录取由考生个人负责。
六、拟录取的考生调档
调档函在考生拟录取后发放,调档函需与录取通知书共同使用作为调档凭证,其它用途无效。定向考生、非全日制考生及我校应届毕业生无需调档。
七、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
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中复试录取的监督和复议部分。
八、其他
2.调剂考生的遴选
3.不接受破格考生。
(二)参加复试的比例
采取差额形式,一般不低于120%。
2019年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宇航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细则第一志愿报考且符合教育部公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