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2.录取总成绩计算
统考与单考(初试总分500分):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5+复试成绩×40%÷4;
联考(初试总分300分):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3+复试成绩×40%÷4。
2019年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及各学院复试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其职责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