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录取成绩计算规则:录取成绩=初试成绩×60%÷5+复试成绩×40%÷4;
2. 出现录取成绩同分情况时,依据“复试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总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的优先级原则进行排序,仍无法区分则单独组织加试,择优录取。
2019年沈阳工业大学软件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成绩计算及排序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