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外语听力、外语口语、综合面试和思想政治情况审核
(思想政治情况审核不计入复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 门本专业本科主
干课程。复试专业课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与《沈阳工业大学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本专业供选科目一致。
2. 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分为上机考试和口试两部分,满分为400分。
(1) 上机考试
上机考试内容包括专业课(100 分)和外语听力(50 分),由试题库随机抽题组卷。专业课题型为判断、单选、多选;外语听力题型为选择题,内容含对话与短文听力,考试时间90分钟。
同等学力加试采取上机考核形式,单科考试时间为60 分钟(100 分),两科
共计2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 口试
口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50分)和综合面试(200分),由专业复试工作组现场完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并留存备案一年。
外语口语重点考核考生在听说反应速度、词汇量、语法运用正确性等方面的能力;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对软件工程相关领域知识的掌握程度、分析解决问题的判断力、逻辑性、创新意识、团队意识和临场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并就考生的专业与学术兴趣、研究方向偏好、专业实践经历、技术特长等进行了解。
三、复试成绩计算规则与合格标准
1. 复试成绩计算规则:复试成绩=上机考试成绩+口试成绩。
2. 复试成绩合格标准:复试成绩≥240 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合格标准:加试专业课成绩≥60,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四、录取成绩计算及排序规则
1. 录取成绩计算规则:录取成绩=初试成绩×60%÷5+复试成绩×40%÷4;
2. 出现录取成绩同分情况时,依据“复试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总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的优先级原则进行排序,仍无法区分则单独组织加试,择优录取。
五、其他
1. 本方案适用于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
2. 未详尽规定事宜依照《沈阳工业大学2019 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3. 本方案解释权归软件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软件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9.3.18
2019年沈阳工业大学软件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内容与形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