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定向就业考生需持学校《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地调取本人档案至学校;
定向就业考生不调档案,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到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定向培养协议》(见附件)并同单位签订该协议,完成后送达或EMS 邮寄至研招办(校部306 房间)。
邮寄地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 号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收),联系人:王老师。邮编:110870。电话:024-25494900
2019年沈阳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考复试考生录取类别确定后,入学后不得更改,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与定向就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