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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陕西职业技术学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总则

2019年陕西职业技术学院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13 18:34:00 解决时间:2019-07-19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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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确保我院2019年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的工作要求,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保障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学院全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831,在陕招生代码:8125。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院简介

学院位于古城西安,有长安和白鹿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977亩,建筑面积34.2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12000余名。设有新商科学院(新道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旅游与文化学院(白鹿仓国际旅游商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鼎利学院)、汽车工程与通用航空学院(博世汽车学院、京东通用航空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艺术学院、对外贸易学院(学院)、管理系(国际合作交流学院)等9个二级院系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毛泽东思想学院)、基础课部、陕西职业教育(应用技术)研究院(乌克兰研究中心)等多个教学科研单位。学院现开设54个专业,其中有2个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建设专业、4个国家骨干重点建设专业、10个陕西省重点专业,有14个专业入选陕西省“一流专业”和教育部“骨干专业”建设项目、6个专业入选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学院坚持“立德树人、质量强校,校企合作、促进就业,创新发展、服务地方”的办学思想,贯彻落实“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产教融合”的发展思路,确立了全面创建“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职院校”的发展目标和“全省第一、全国领跑”的奋斗目标。学院先后组建了陕西城镇建设职教集团、白鹿原大学城高校联盟、白鹿原文化研究会、白鹿原互联网+果业(樱桃)创新创业高峰论坛,发起组建了“一带一路”职教联盟,和企业共建了“混合制”、“现代学徒制”等多种模式的二级院系,在创新“大合作、大联盟、大培训”的基础上,构建了政府、行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五方联动”的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初步形成了“职教集团化办学、园区联盟式发展”的办学格局。

学院建立了一支由省级教学名师、行业企业技术骨干为专业带头人,以博士、硕士研究生为主体的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员工800余名,其中省级教学名师7名,省级教学团队2个,专业教师中“双师”素质比例达到92%。

学院遵循“专业建设与专业群协同、与产学研协同、与周边产业及文化资源协同”的原则,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学院是教育部首批“江泰保险实用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国家旅游局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陕西省“一带一路”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实施院校,校企共建了10多个融“教学、实训、培训、服务”于一体的校内仿真实训基地,开设了27个订单班。建有校内各类专业实训室227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5个,省级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6个;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和技术服务联系点188个。校内职业技能鉴定站,可为30余个职业资格和技术工种进行技能考核鉴定。

学院坚持把校园文化、企业文化、职业文化与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生成才需求相结合,培养多才多艺的复合型人才。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全面建设“理实一体化”的教育教学环境,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拓展学生创业空间,建有“陕西职业院校移动云教学大数据研究中心”、“陕西建筑工程技术检测中心”、“怡亚通全球供应链电子商务中心”。近3年来,学生在全国、全省技能大赛中获一、二、三等奖300多人次;毕业生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毕业生综合评价称职率为99%,服务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

学院注重校际、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口支援中高职院校5所、对口支持县乡职业教育中心12个。先后与澳大利亚、加拿大、比利时、西班牙、韩国、新西兰、印尼、乌克兰、巴基斯坦等国家的教育机构建立了联合办学与学术交流的协作关系。与澳大利亚分别成立了中澳、澳中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多次派员出国交流、进修研读,2018年开始,已面向国外招收留学生。

学生毕业时发给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我院学生都有资格按国家规定参加“专升本”考试,“专升本”过线率达到65%以上。学院还为学生参加和接受提供学习便利条件。

第五条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路2028号,邮编:710038。学院网址:http://www.***.cn

第六条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长担任主任,招生副院长、教学副院长、纪委书记为副主任,招生办公室、党政办公室、教学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创业就业教育中心、财务部、纪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安全保卫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二级院(系)院长(主任)为成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下设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宣传组、考试工作组、招生录取组、后勤安全保卫组、接待服务组、纪检监察组。主要职责是:根据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各项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制度,处理各招生环节的日常工作,研究决定在招生过程中的技术性问题。

第七条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zsxx.***.cn/

招生咨询电话:

第八条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核准下达。

第九条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第十条报名对象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7-19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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