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入学申请
考生于2019年8月16日8:00至25日24:00登陆陕西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www.***)向学院提出入学申请。
2.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于2019年8月26日8:30至17:30登陆“陕西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百万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系统”(http://zs.***:8806)完善个人信息、选择专业志愿并自行打印准考证。
第十一条 考试形式、时间及地点
1.考试形式
考试分为文化素质笔试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1)文化素质笔试
以下类型考生免予文化素质笔试:①参加2019年高考统考或“三校生”单招文化课统考成绩不低于150分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以下简称A类考生),使用高考统考(“三校生”单招)成绩计算。②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以下简称B类考生)。
以下类型考生须参加文化素质笔试:①参加2019年高考统考或“三校生”单招文化课统考成绩低于150分的考生(以下简称C类考生);②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以下简称D类考生)。
文化素质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180分钟,每科100分,满分300。
⑵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所有参加扩招的考生均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测试方式为机测,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兴趣取向和个性思维品质,满分200分。
凡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并成绩合格的考生,以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高不超过200分。对予获得相关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人员,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符合《关于做好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中职技能拔尖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陕招生办〔2014〕21号)有关免试规定的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1.考试时间:
文化素质笔试时间:2019年8月27日8:30至11:30
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2019年8月27日14:00开始
2.考试地点:陕西职业技术学院白鹿原校区(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路2028号)
第十二条 成绩计算:
1.参加2019年高考统考或“三校生”单招文化课统考成绩不低于150分且未被录取考生的总成绩=高考统考(“三校生”单招)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
A类考生:总成绩=高考统考(“三校生”单招)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
2.参加2019年高考统考或“三校生”单招文化课统考成绩低于150分考生和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考生(不含已参加2019年高考统考或“三校生”单招的考生)的总成绩=文化素质笔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
C类、D类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笔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
3.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的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
B类考生: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依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不同考生类型和专业划定录取控制线,确定考生专业。
2.总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列。
3.各专业录取人数由学院招生委员会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第十四条 学院于2019年8月30日17∶00之前,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并将预录取名单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
第十五条 被学院预录取的新生于2019年9月2日8:30至17:00之间,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院白鹿原校区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9月5日、6日到学校报到入学。
第十六条2019年9月16日至17日,学院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学院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学院也将在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布。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毕业文凭等,与参加高考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第十七条 学院纪检部门负责专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相关问题、投诉等工作。
第十八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和省政府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录取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 学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1.学费: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专业7500元/人·年,其余专业5500元/人·年;
2.住宿费:不带独立卫生间的8人间650/人·年,带独立卫生间的8人间800元/人·年,带独立卫生间的4人间1200元/人·年。
第二十条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退役军人享受国家学费资助政策(每生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所有学生均按现行政策规定享受奖助贷等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结合录取新生实际进行编班,组织教学,实行2-5年弹性学制。采取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完学,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十二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的,发给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陕西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制定,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的有关规定为准,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9年陕西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