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为已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
申请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为已参加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
第十一条考生申请及考试招生办法
(一)考生申请
2019年8月16日8:00至8月25日24:00时,凡符合高职扩招报考资格的考生,须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n),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陕西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申请报考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如有第二次考生网上申请院校安排,以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时间安排为准。
2019年8月16日8:00至8月25日24:00时,凡符合高职扩招报考资格的考生,须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n),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陕西艺术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申请报考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如有第二次考生网上申请院校安排,以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时间安排为准。
(二)考试方式
1.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
2.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
3.对于符合初审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考生按我院规定的时间、按照学院基本培养要求与报考专业参加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4.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可免试录取。
5.对于获得相关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人员,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二条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26日9:00-16:30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张本人二寸蓝底正面免冠照片,到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学院领取测试科目准考证,并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和专业志愿表。
考试时间:2019年8月27日-28日上午9:00-下午17:00
考试地点: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上述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26日9:00-16:30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张本人二寸蓝底正面免冠照片,到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学院领取测试科目准考证,并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和专业志愿表。
考试时间:2019年8月27日-28日上午9:00-下午17:00
考试地点: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上述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二)考试内容
1.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
2.对于退役军人、下岗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可根据学院基本培养要求,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
第十三条录取原则
(一)我院新生录取实行“学院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考生填报志愿和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二)在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调剂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三)确定录取的考生,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要求,陕西艺术职业学院预录取名单将于8月30日17:00前上传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同时在我院官网公示;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将于9月5日17:00前组织已经预录取考生报到注册,对于未按时报到注册的考生将取消预录取资格;对于已经报到注册的考生,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将于9月16日一17日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学费7000元/人?年。
收费标准:学费7000元/人?年。
第十五条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分贫困和一般贫困两档执行,平均每年3300元。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每生每学年6000元。
综合奖学金:特等奖学金3000元、一等奖学金15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500元、优秀学生干部1500元。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分贫困和一般贫困两档执行,平均每年3300元。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每生每学年6000元。
综合奖学金:特等奖学金3000元、一等奖学金15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500元、优秀学生干部1500元。
第十六条 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上限8000元,每年7-8月期间在户籍所在地资助中心办理。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经省招办公布生效。
第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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