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与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规定的分数线,录取时按省统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统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的考生。
(二)对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专业清的方式,即优先保证第一专业志愿及专业方向的选择,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当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按考生成绩及位次排序调配到其他计划空缺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