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学位点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为单位,参照初试、复试进行综合考虑,按照综合得分高低顺序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复试笔试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初试总分为500分的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0.6/5+复试成绩*0.4/3,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
序号成绩类别满分1初试5002专业课笔试1503专业面试1004外语水平测试505加试单科成绩1006体检合格7思想政治面试合格8加分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加到总分之中
初试总分为500分的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0.6/5+复试成绩*0.4/3,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
序号成绩类别满分1初试5002专业课笔试1503专业面试1004外语水平测试505加试单科成绩1006体检合格7思想政治面试合格8加分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加到总分之中
(二)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五)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高项加分。各学位点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六)经再次复试后仍不能完生计划,学位点将及时把招生指标报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在全校进行统筹安排招生指标。
(七)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复试不合格,原则上不予录取:
1.复试中的笔试成绩不及格(满分为150分的合格分为90分,满分为100分的合格分为60分);
2.复试中的面试成绩不及格(同上);
3.复试中加试的2门课中有1门不及格(同上);
4.体格检查不合格;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2019年绍兴文理学院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