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院全称: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国标代码:13288,浙江省代码:0122。
第四条办学地点:浙江省绍兴市群贤中路2799号。
第五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独立学院。
第六条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名称: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第七条学院简介
学院成立于2000年1月,以我国近代教育家、思想家蔡元培先生的名字命名,秉承先生“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精神,以“进德修业”为院训,培养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人文素养,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强的应用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学院地处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浙江绍兴。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毗邻绍兴高铁站、市行政中心,区位优势明显。校园占地约1100亩(含水面)。
学院拥有34个本科专业,其中,省级重点专业1个,省“十二五”新兴特色专业3个,省“十三五”特色建设专业1个。在校生9000余人。
学生科技竞赛总成绩、毕业生初次就业率、毕业生用人单位回访满意度均保持浙江省本科独立学院前列。
第八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院招生政策。
第九条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019年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普通本科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