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复试前各学位点应公布本学位点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2.各学院应根据实际情况,按一级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确定复试分数线,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应不低于招生规模的120%。生源不足的学院可适度降低复试比例。研究生处提前对复试名单进行公示。
3.各学院应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组织成立复试工作小组,院长或分管研究生的学院领导任组长。跨学院的学科复试小组由相关学院协商组成。
4.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试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
5.2019年我校研究生招生不安排破格复试和录取。
2019年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条件类似问题答案